學雜費調整之用途規劃說明
本校為公益與公義之大學,秉持百萬人興學之初衷,持續高品質教學之不變理念,為能讓在社會快速變遷及經濟弱勢而意欲奮學之青少年提供優質之求學環境,基於此本校議定調降50%之學雜費,比照國立大學收費標準,提供優於優質大學之教學品質,並已經董事會同意。再者,對於已收訖之優惠後學費,將用於下列用途:
(一)改善教室設備、提升教師教學品質
(二)獎助學金、教學助理、工讀金
(三)圖儀購置
(四)碩博士班論文口試費、指導費
(五)教師薪資、導師費用
(六)改善網路及資訊軟硬體設備
(七)各項資料庫購買
(八)推動全校國際化
(九)水電費用等